本月內,首都機場和北京南站的出租車營業站區范圍將劃清。出租車不得在非規定地點長時間停留,不得私自攬客,否則將受到處罰。
根據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通知,首都機場設立東航站區和西航站區出租車營業站。其中東航站區出租車營業站設在三號航站區內,西航站區出租車營業站設在一、二號航站區內。
北京南站設立東側和西側出租車營業站,東側出租車營業站設在北京南站地下一層東停車場,西側出租車營業站設在北京南站地下一層西停車場。
今后,首都機場應在相應位置設立出租汽車營業站站區范圍平面示意圖。載客至首都機場的出租汽車,應當在航站樓出發層下客,或者按照乘客要求在停車樓內下客。載客至北京南站的出租汽車,應當在北京南站出發層下客,并在下客后立即駛離。
無論是在首都機場還是北京南站,在出租汽車營業站站區范圍內候客的出租汽車,應當按序排隊、順序走車并服從調度員的調派,不得在非規定地點長時間停留,不得私自攬客。凡預約接客人的出租汽車,一律停放在停車場(樓)內。
從本月下旬起,凡違反以上規定的,交通執法部門將依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罰并適時將違法情況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