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法規標準 > 正文

學生公寓每年不超1200元 收費按學年收取

2012-01-17  來源:千龍網
[字體: ]

 北京市發改委昨天(16日)重申,2011年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仍為: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

  2011年北京地區高校新建校內學生公寓,包括北京京北職業技術學院女生公寓、華北電力大學13號樓2單元、北京化工大學學生公寓5號樓等單元式學生公寓,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12公寓、中國戲曲學院女生公寓樓、北京郵電大學學10樓、北京聯合大學蒲黃榆校區學生公寓等非單元式學生公寓。

  市發改委昨天公布“關于北京地區部分高校2011年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中明確,2011年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仍為: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此外,同意華北電力大學(北京)7號學生公寓更名為華北電力大學6號學生公寓樓,但收費標準仍按原批準的標準執行。

  市發改委特別提醒,學生公寓收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期預收。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