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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微企業個體戶每年將減稅9.76億元

2011-12-1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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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至年末,北京市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喜獲財稅部門的減稅“紅包”。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稅局、北京市地稅局昨日聯合發布,自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地區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由原來的5000元調整為每月2萬元。根據初步測算,上述利好政策每年可減輕本市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稅收約9.76億元。

    根據財政部第65號令,從2011年11月1日起,全國大幅上調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并規定了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的調整幅度區間。這個區間是:增值稅,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元至2萬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至500元。營業稅,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至2萬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至500元。

    北京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地區的增值稅起征點將采用最高限,即2萬元。其中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5000元上調至2萬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從月銷售額3000元上調至2萬元。此外,營業稅起征點從月營業額5000元上調至2萬元,也達到了最高限。

    這兩個稅種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增值稅從每次(日)銷售額200元上調至500元。營業稅從每次(日)營業額100元上調至500元。

    “這一政策調整是為了支持小微企業和個人發展,實實在在地幫助他們減輕負擔,每年總計可為本市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減稅約9.76億元。”這位負責人說。

    專家觀點

    個體工商戶減負有利于結構調整

    “起征點上調,能減輕小型和微型企業負擔,個體工商戶將成最大受益群體。”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北京地區第三產業比較發達,個體工商戶數量也比較多,蔬菜市場、商鋪等都屬于個體工商戶,兩個稅種的起征點提高后,將直接減輕該類企業和商戶負擔,利于調整經濟結構,并對物價保持平穩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據統計,截至2010年年末,北京市場主體存量為140.29萬戶,其中企業66.99萬戶,個體工商戶達到73.3萬戶。

    馬上就訪

    “相當于每月多掙一個人的工資”

    個體工商戶鄭先生在北京做食品銷售生意,每天早出晚歸經營自己的小賣鋪。一個月下來,銷售額在1.8萬元左右。他給記者翻看自己的賬本:10月份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分別約為700元和3000元。由于銷售收入未達到2萬元的“兩稅”起征點,11月起,鄭先生的這3700元稅負就全被減免了,“每月相當于可以多掙一個人的工資”。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約為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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