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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集中宣判5起商業賄賂案 呈金額大、職務高、手段多等新特點

2012-05-0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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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中山市近日集中宣判了5起商業賄賂案件。據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商業賄賂案件目前呈現出犯罪領域相對集中,犯罪手段日趨多樣化,涉案金額越來越大、社會影響大,共同犯罪日益增多和被告人學歷水平、職務普遍較高等五個新特點。

    記者了解到,這5起案件是:原江門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文健因犯有受賄罪、放縱走私罪,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原副支隊長董杰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收受多家企業經營者賄賂35宗,受賄金額共計人民幣399600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此外,本田制鎖(廣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部調達課原課長白春花,中山市三鄉鎮雍陌小學原校長黎業忠,中山公量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原工程師黃汝雄,也因犯受賄罪或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一審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年和10個月。

    據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12年1月1日至4月26日,該市法院系統共受理“商業賄賂”刑事案24件(其中廳級干部2人,處級干部3人),涉案金額6527.4萬元。目前已審結案件9件9人,涉案金額474余萬元,另外15件近期將宣判。

    該負責人說,目前,該市法院審結的商業賄賂案件有以下特點:一是商業賄賂犯罪涉及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設、國土規劃、教育等領域,大多屬于政府職能部門、壟斷性行業;二是商業賄賂犯罪案件被告人既有采取傳統手法,明目張膽索賄、受賄的,也有收受干股等比較隱蔽的手段進行犯罪;三是涉案金額越來越大、社會影響大,在該院受理的指定管轄的商業賄賂案件,涉案金額最大的受賄數額為2500萬元,金額最小的受賄數額202萬元;四是共同犯罪日益增多,如該院受理的吳日晶、章望生、馮志標受賄、行賄案,其3人均為同一單位的上下級關系,既有共同勾結,也有各自收受或向他人索取的;五是被告人學歷水平、職務普遍較高,被告人均為大學學歷,且職務水平最高的是正廳級,最低的也是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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