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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貨車闖禁行一次罰3分

2012-09-08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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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0日起,交管部門將加大對貨車闖禁行的處罰力度。除罰款處罰外,同時對駕駛人記3分。駕駛人一年內被處罰4次就將被扣留駕駛證。

按照相關規定,本市載貨汽車每天6時至23時禁止在四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外地牌照載貨汽車全天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但為本市運送生產生活物資的外地載貨汽車,在辦理進京貨運通行證后,準許每天0時至6時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

在本市,貨車闖禁行現象屢禁不止。一些貨車為躲避交警查處,長期占用快速車道。根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市發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有28%是貨車肇事造成的,其中外埠貨車占44.6%。

此前,對于在禁行期間進入四環或五環的貨車,交管部門都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

但是,一輛貨車只要當天被處罰一次,在其他路段繼續行駛時,交警就不能再進行處罰。對于很多貨車來說,100元的罰款相當于買了一張全天通行證。“即使被罰,也比交納高速路通行費便宜。”有的司機說。

為解決這一問題,交管部門表示,將在四環路、五環路的所有入口,以及連接環路的所有道路的進入環路方向,設置禁止貨車駛入標志,告知貨車駕駛員前方為貨車禁限行區域。

禁行標志設置齊備后,自9月10日起,貨車違反禁止駛入標志指示仍進入禁限區域內部道路行駛的,將被認定為“未按照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罰款100元、記3分。這意味著,駕駛人一年內駕駛貨車闖禁行被處罰4次,就將被扣留駕駛證,禁止駕駛機動車,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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