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作家維權聯盟起訴百度文庫侵權案17日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決百度公司侵權成立,賠償包括韓寒在內的3位作家經濟損失共計14.5萬元,但原告要求關閉百度文庫、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公開進行道歉等主張,均被法院駁回。業內人士指出,雖然此次作家維權聯盟獲得了部分勝訴,但中國的互聯網數字版權保護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明知侵權卻不作為 打“擦邊球”不能免責
2011年3月15日,50多位作家聯合發表《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譴責百度文庫涉嫌嚴重侵犯著作權,之后韓寒、李承鵬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位出版商聯手,在北京宣告成立“作家維權聯盟”,以公益組織的形式幫助簽約作家維權。
作為作家維權聯盟的主力,韓寒針對自己所著的《像少年啦飛馳》《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以及《零下一度》3部作品向百度提出了76萬余元的索賠請求,但法院17日最終判令百度公司賠償韓寒經濟損失共8.38萬元。
法院認為,由于韓寒方面沒有提交出版合同、納稅證明等證據,法院綜合作品知名度及侵權行為等因素,最終決定了8萬余元的賠償額。
相關業內專家表示,百度侵權案的根源在于有關“只要網絡運營商在接到盜版投訴后積極刪除文檔即不構成侵權”的規定。百度文庫把這一原則作為免責理由,打了法律的“擦邊球”。
記者在百度文庫上的免責聲明頁看到,百度聲稱“任何通過使用百度而搜索到的第三方網頁均系他人制作或提供,用戶可能從該第三方網頁上獲得資訊及享用服務,百度對其合法性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華說:“這個判決已經達到了我們初期的一個目標,關鍵的問題就是侵權行為能夠成立就可以了,可以對一些知名的作家、知名的作品采取一些預先性的防范措施,這樣的話就可以把盜版盡可能降下來。目前來看,上訴的可能性不大。”
一關了之能否根治互聯網盜版泛濫之痛?
今年7月10日,韓寒訴百度文庫侵權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中,韓寒的代理方、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華當庭提出關閉百度文庫以及百度公開賠禮道歉的要求,而這兩項訴求在17日的判決中均被法院駁回。
韓寒的代理律師表示,百度文庫針對盜版內容沒有盡到合理義務,且無法提供涉案文檔上傳人的相關證據,應該承擔侵權責任。而百度方面辯稱,百度已及時刪除了投訴鏈接和相關作品,還開發出DNA比對系統,對網友上傳文檔也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核。
17日宣判后,法院就判決作出了說明。法院認為,韓寒在自己的博客中曾表達并不希望文庫關閉的意愿,與這一主張相矛盾,在法院多次釋明后,韓寒均未向法庭做出關于這一主張的正式法律意見,因此該主張被法院駁回。同時,韓寒未主張且無證據顯示其著作人身權實際被侵犯,因此,法院對賠禮道歉的請求無法予以支持。
分析人士指出,互聯網文化的特性之一就是共享,web2.0后每個用戶成為自媒體,上億用戶發布的內容難以完全掌控,同時給版權保護制造了超級難題。事實上,作家們對于互聯網時代的盜版詬病由來已久,然而“蚍蜉難撼大樹”,盜版現象依舊。“關掉百度文庫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中國作協網絡文學專家馬季說。
監管存空白 需從網站管理源頭做起
記者18日點擊百度文庫、豆丁、新浪愛問等數據分享網站,雖然書籍被侵權轉發的行為有所收斂,但在新浪愛問上,仍然能搜索到2011年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一句頂一萬句》、北島的散文集《失敗之書》、暢銷網絡文學作品《后宮甄嬛傳》等作品的免費下載版本。
對于侵權盜版網站屢禁不止,業內人士分析,目前盜版侵權網站主要以個人開設的盜版網站為主。盛大文學法務總監陳明峰認為,由于文學類網站的開設門檻較低、亦無嚴格的資質審核,“目前盜版網站屢刪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存在利益鏈條,廣告聯盟與盜版網站之間勾結,雙方以五五分成的形式獲利,在利益的驅使下,盜版者往往不惜犯法。”
同時,目前立法對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缺乏有效的懲處,在對于開設文學類網站的資質審核、廣告聯盟投放廣告的站點之審核等方面亦有所欠缺。
馬季分析,出版物歸新聞出版總署管理,網站歸工信部管理,而網站盜取并發布作品不屬于新聞出版總署管理范疇,要進行維權必須得到工信部支持,這存在管理空白。即使作家們一次維權成功,但并不能根治問題。
“文學作品遭盜版,經過法院確認侵權的僅有20多例,但實際發生的不止百萬起,所有賠償款也就一兩百萬元。作者的維權成本往往比法院判決的賠償額度還高,導致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打官司了。”馬季說,“因此從根子上說我們需要解決的是互聯網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