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鹽業總公司企業發展部原副部長張虎春,涉嫌詐騙被提起公訴。
記者23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公訴機關指控,張虎春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間,在中鹽安徽鹽化集團北京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收購某房地產項目的過程中,冒用他人名義、虛構收取盡職調查費的事實,騙取楊某27萬元;虛構能為楊某經營的公司找關系幫助解決訴訟糾紛的事實,以支付辦事費用為名,騙取楊某共計1450萬元;利用楊某經營的公司與其他單位訴訟糾紛之機,以支付律師費等名義,先后兩次騙取楊某共計565萬元,后又欲騙取楊某600萬元未得逞。
公訴機關認為,張虎春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