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北京市高級法院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郊區法院將不再受理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東城區、西城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法院除管轄本轄區內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外,還將跨區域管轄部分郊區法院轄區內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北京市基層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調整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基層法院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的管轄將做如下調整:東城區法院管轄本轄區并跨區域管轄北京市通州區、順義區、懷柔區、平谷區、密云區法院轄區內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北京市西城區 法院管轄本轄區并跨區域管轄北京市大興區法院轄區內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北京市豐臺區法院管轄本轄區并跨區域管轄北京市房山區法院轄區內的第一審知 識產權民事案件;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管轄本轄區并跨區域管轄北京市門頭溝區、昌平區、延慶區法院轄區內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規定》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房山區、大興區、順義區、昌平區、懷柔區原設有知識產權庭的法院將不再受理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朝陽區、海淀區法院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管轄不做調整。
據了解,這是北京市高院根據全市各基層法院知識產權庭的案件數量、審判人員的經驗及能力、各區區域經濟發展需求等情況,按照方便當事人訴訟、確保案件相對均衡、兼顧審判實際的原則提出的方案。
據悉,北京市共有11個基層法院的12個知識產權審判庭可以審理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但各個法院的收案數量呈現明顯不均衡狀態。懷柔區、順 義區、房山區、大興區、昌平區法院的知識產權庭目前配備的審判人員僅為一個合議庭,大部分基層法院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年收案數量不足400件,因此對各基 層法院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管轄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