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婚姻登記場所內不得設置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者增加收費項目等,這些內容相當吸引公眾眼球。日前,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就社會關心的問題作了回應。
規定了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標準和要求
原《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沒有明確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標準和要求。但是婚姻登記工作與群眾人身、財產權益息息相關,直接關系家庭 成員身份關系的確立以及家庭財產的所有權和債務關系,同時還涉及個人隱私的保護,需要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必要的場所設施。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大多數鄉(鎮) 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員由民政助理兼任,力量不足,人員變動大、更換頻繁,導致辦理登記隨意性大、搭車收費現象和違法違規辦理時有發生、辦理登記時間無法保證 等問題。同時,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無獨立辦公場所,硬件設施較差,不能實現實時在線登記,沒有檔案室、檔案管理不規范,不僅不能給婚姻登記當事人提供便 利,更不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新的《規范》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備專職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處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并設有候登大廳、結 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規范》還提出“婚姻登記處不得設在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場所內,上述服務機構不得設置在婚姻登記場所內”等明 確要求。據了解,民政部將結合調研、執法檢查等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婚姻登記機關亂收費、搭車收費問題的調查處理。
新增多項便民措施
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規范》新增了多項便民措施。一是要求婚姻登記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為當事人提供服務。二是要求婚姻 登記機關開通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功能和咨詢電話,避免當事人因材料不全而來回奔波,減少當事人等待時間。三是允許有條件的省份在轄區范圍內跨區域為當事人補 領婚姻證件,例如當事人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延慶區,但現在在北京市東城區工作生活,當事人可以在就近的婚姻登記處(東城區民政 局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結婚證,不必回到延慶區補領證件。
新增結婚登記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工作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環境的快速變化,婚姻家庭領域出現了一些婚禮鋪張浪費、大操大辦、閃婚閃離、家庭責任感缺失等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背道而馳的現象,為此,《規范》將相關內容納入其中。
結婚登記頒證工作是指各地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內設立頒證大廳,將簡單的結婚登記發證程序轉變為莊重神圣的頒證儀式,讓結婚當事人在溫 馨、喜慶的頒證廳中知悉有關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了解組建新家庭所賦予的責任和擔當,拋棄華而不實、鋪張浪費的婚禮排場,在莊嚴的國徽下作出為愛相守、呵護 一生的承諾。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近千家婚姻登記機關開展了結婚登記頒證服務。婚姻家庭輔導是指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設立婚姻家庭輔導室,或者引 入法院工作人員設立家庭糾紛調解室,為有需求的當事人免費提供一對一的法律咨詢、情感輔導、心理疏導、糾紛處理、婚前教育等服務,促進家庭和諧及社會穩 定。
逐步實現婚姻狀況信息化聯網
據介紹,自2012年6月起民政系統已經實現部、省兩級婚姻登記信息聯網,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已基本實現婚姻登記信息聯網和在線婚姻登記。為 推動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建設,2013年開始,民政部督促各地抓緊錄入婚姻登記歷史數據,并開發了歷史數據補錄系統,供各地免費使用。目前,全國基本完成 了現存的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有身份證號的歷史數據補錄工作,部分地區完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現存歷史數據的補錄工作。為進一步提升婚姻 登記信息化建設水平,新的《規范》對實時在線聯網登記、歷史數據補錄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核證等方面也提出了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