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國循環經濟的高歌猛進無疑給越來越緊迫的能源需求帶來了新的希望,如今距離《循環經濟促進法》開始實施已過去兩年時間,但配套法規尚未完善、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尚未出臺,則給循環經濟的未來發展增添了不確定性。
緩解能源需求壓力
“在巨大的資源能源需求和嚴峻的環境壓力面前,我們只能從進一步發展循環經濟中尋找出路。”這是第十屆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毛如柏在第六屆“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上所表示的。毛如柏認為,“十一五”規劃約束性指標的完成,這其中循環經濟功不可沒,同時也要認識到我國經濟要進一步發展,就要受到更為嚴重的資源能源的約束。
“我國重要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石油對外依存度已經超過50%,銅礦石超過60%,鐵礦石接近70%。未來的資源能源形勢將更為緊張。與此同時,我國每年產生大量報廢或者廢棄的產品,2009年,廢舊電視、冰箱、空調、洗衣機和電腦的廢棄量接近九千萬臺,手機近兩億部。”對于我國的能源形勢毛如柏無不擔憂。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司長李俊峰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認為一方面全國普遍希望快速的發展,快速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則是面臨著能源消費受到控制的局面,“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多少怎么控制,這是我們所有搞能源的人,搞經濟建設的人面臨的特大難題。”因此,“我們現在必須做好循環經濟發展,綠色經濟發展,低碳經濟發展。只有這樣才能緩解能源壓力,減輕一些矛盾。” 李俊峰表示。
業內亟待政策出臺
“循環經濟”早已不是什么新鮮詞匯,在2009年我國也出臺了《循環經濟促進法》,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尚未出臺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
《循環經濟促進法》起草工作小組組長孫佑海坦言,配套法規制定情況不夠理想。“循環經濟促進法中明確規定的配套法規包括,全國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的明物及管理辦法,重點用水單位的監督管理辦法,循環經濟的標準體系等等。我們審視了一下,其中一部分配套法規是出臺了,大部分配套法規和辦法仍然沒有出臺。特別是強制回收的包裝物的管理辦法至今沒有出臺,就使法律的實施效果打了折扣。”
對此孫佑海建議,有關部門需進一步抓緊編制全國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各個地方都要抓緊制定本區域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另外,不同區域,不同層次要有不同的規劃,重點應該有所側重。“在大宗廢棄物產生較多的地區,應當在廢棄物的資源利用上有較大的突破。在資源型的城市和地區要滿足產業轉型的需要。各方面的專業規劃也要抓緊編制,比如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規劃,煤矸石的綜合利用規劃等。”
毛如柏同樣表示,為了進一步推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建議國家強化規劃指導,加快組織編制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2011—2015戰略型新興產業規劃和節能環保產業規劃,“通過這些規劃,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促進循環經濟健康有序和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