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今天正式發布《北京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并將于5月1日起施行。
該《細則》是在國家《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基礎上,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經廣泛征求政府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消費者代表、商品房經營者等多方意見,依據“切實可行,易于操作”原則,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內容及方式作出的具體規定和相應補充。
記者了解到,《細則》具有以下三大亮點:一是明確了銷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含二手房)的具體標價要求;二是區分了標價牌和價格手冊兩種方式應標示的各項內容,要求經營者按照重點內容張貼上墻,應告知內容印刷成冊的要求履行標價義務;三是增補存量房銷售標價項目、在售地下停車位面積和銷售總價、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名稱和收費標準等內容。
《細則》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標準,有助于解決商品房銷售不標價、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對于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全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細則》要求,強化政策規定宣傳、培訓和監督檢查力度,通過開展專項檢查、暢通舉報途徑、發揮媒體監督等有效措施,嚴格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確保《細則》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