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日),本市首個地標《旅游客運服務規范》在市質監局網站上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意見稿中明確要求,旅游客車駕駛員應具有北京市戶籍,連續行駛3小時應停車休息等。市質監局表示,市民可于本月29日前將意見或建議通過電子郵件(mryantao@126.com)反饋。
在旅游客運人員資質上,意見稿要求,旅游客車駕駛員應具有北京市戶籍,且無法定禁止錄用的信息記錄。如旅游客運涉外,駕駛員還應掌握迎接、問候、景點、飯店、衛生間等基本英語對話。駕駛員連續行駛3小時應停車休息。候車時駕駛員不應遠離車輛,不應用喇叭催促乘客。不應擅自將營運客車交予與業務無關的他人駕駛。單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旅游客運企業應配備兩名本單位營運駕駛員,并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天氣情況和道路情況。
意見稿對駕駛員個人的要求也非常嚴格,包括不食異味食品;根據乘客要求使用空調、電視、音響等設備;不應向乘客索要物品、小費。除此之外,意見稿還規定,旅游客運企業應為所屬員工辦理法定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應建立駕駛員信息檔案,駕駛員在崗期間和解除勞動合同后3年內,信息檔案應保存完好。
另外,針對旅游客運在旅游旺季往往是糾紛和投訴的焦點,征求意見稿規定,旅游客運企業應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承運時間、起止地點、線路、承運人員、日程安排、費用及結算方式、雙方義務及違約責任、意外風險等條款。其中,“一日游”包車業務應使用本市相關部門推薦的規范合同文本。
在服務質量監督方面要求,受理投訴后應在24小時內聯系該企業當事人員并核實情況,經核實確屬本企業相關當事人員責任的,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于7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