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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勢趨于復雜 國資委要求央企加強風險管控

2011-11-24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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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勢趨于復雜 國資委要求央企加強風險管控

    歐美債務危機、中東動蕩,2011年世界政治經濟形勢更趨復雜。面對明年境外投資可能面臨的風險,國務院國資委提前給央企打了“預防針”。

    國務院國資委日前發布了《關于2012年中央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央企警惕地緣政治變動等風險,加強對未來風險總體形勢的研判。專家認為,受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影響,央企境外投資正進入風險高峰期。央企在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同時,風險防范應放到更重要的位置。

    今年以來,主權債務危機蔓延、地緣政治更趨復雜、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持續升溫,國際市場競爭更趨激烈。中國企業“走出去”之路并不平坦。包括央企在內的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的風險防范問題日益凸顯。

    不可否認,央企近年來“走出去”有很多成功案例,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一些企業也交了不少“學費”。審計署今年5月發布的一組公告顯示,多家央企境外投資出現虧損。

    “國際政治經濟形勢不確定性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風險防范勢在必行。”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說。

    高危風險期二次到來

    據袁鋼明分析,上一次央企面臨較大的境外投資風險是在2008年。當年,不少企業境外投資出現了決策失誤或虧損。今年以來,隨著歐美債務危機的加重以及中東、非洲等地區政治形勢的動蕩,央企境外投資再次進入風險高峰期。此次風險不亞于2008年金融危機,并且不會在短期內消失。以往被認為很安全的投資項目可能變得“危機四伏”。

    鑒于此,國務院國資委在《通知》中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健全風險評估常態化機制,強化“企業體檢”制度。董事會(經理辦公會議)負責督導本企業進一步完善風險評估常態化機制,高風險業務、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海外投資并購等重要事項應建立專項風險評估制度,在提交決策機構審議的重要事項議案中必須附有充分揭示風險和應對措施的專項風險評估報告。企業風險管理職能部門要堅持對上述重要事項的風險評估進行程序性合規審核。

    國務院國資委還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全面風險管理報告制度,確保各類風險信息溝通順暢、共享及時,提高風險管理報告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礎上,國資委將逐步建立完善中央企業重大風險動態監控和報告制度。

    這并不是國務院國資委今年第一次對央企規避投資風險提出要求。今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并于7月1日實施。兩個《辦法》明確了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責任主體,并在具體規范中予以體現。“一系列文件的相繼發布說明規避央企投資風險的體系正在完善。央企既要全球化、實現‘走出去’,又要重視制度建設和改革,二者缺一不可。”袁鋼明說。

    加強“自我診斷”

    對于2012年央企投資面臨的形勢,國務院國資委在《通知》中稱“仍將十分復雜”。這對央企的應變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說,央企境外投資虧損既有國際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等客觀原因,也有經營決策失誤等主觀原因。在難以左右客觀環境的情況下,央企應加強“自我診斷”,多從自身找原因。企業應該總結近期發生的各類重大虧損事件,從中汲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件重復發生。

    企業如何應對不斷加劇的風險?

    王志樂認為,在全球化時代,合規經營是企業投資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合規意味著企業不但要遵守境外總部和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遵守當地社會的風俗習慣,重視非政府組織的主張和動態,重視社會責任、環保責任,贏得所在國政府和居民、合作方和社會各界的認同和尊重。如果做到合規經營,即使發生政局動蕩等突發事件,也能使企業的損失降到最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表示,目前,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普遍較弱,國際化的人才短缺。企業對國外法律環境、經營環境、文化背景往往不熟悉,缺乏對所面臨風險的系統性和綜合性評估。而一些評估機構往往根據委托人利益傾向進行評估,夸大資產價值或預期收益。因此,應鼓勵第三方中介服務咨詢機構的發展,為企業提供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咨詢服務及中立的風險評估報告。

    袁鋼明則建議,針對央企境外投資,今后要制定更嚴密的制度和規則,建立系統的關于投資決策的制定、上報、審批、回饋、落實、問責等一系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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