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制的公務員招聘制度或將迎來一些轉變。據媒體報道,江蘇省主管部門正在研制《江蘇省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試行),讓一聘定終身的公務員變成“合同工”。
其實,早在2007年深圳就已開始試點公務員聘任制。今年和江蘇同步試點公務員聘任制的,還將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
所謂公務員聘任制,是指根據《公務員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產生,通俗地講,就是“合同工”。
這種招錄選拔方式,對于解決“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以往,公務員一旦被錄用或獲得提拔,只要不觸犯黨紀國法,原則上往往不會被清退或降職、免職。有的即便因為能力欠缺或“疏于小節”,也大多只是被調任或采取其它較為“溫和”的方式處理。從而也導致一些公務員思想松懈、不積極履職。
聘任制則不同,它體現的是一種契約管理,聘任期滿即合同終止,到期經考核不勝任領導崗位的,將不再續聘。因而,公務員聘任制有助于克服激勵手段單一、人才壁壘過多、干部流動不暢等弊端,促進公務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能打破“鐵飯碗”,淡化“官念”,強化“公仆”意識;二是能突破體制約束,進一步拓寬視野,廣攬人才;三是能促使公務員勤勉工作、積極作為,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公務員聘任制是個好辦法,值得一試,也希望更多地方加入到公務員聘任制試點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