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進了圈,糧食進了倉,時令已近冬閑,可黨的十八大代表、新疆伊寧縣溫亞爾鄉布力開村黨支部書記買買提江·吾買爾還是閑不下來:兩戶村民辦理富民安居房貼息貸款等著他去簽字,家家戶戶房前屋后成堆的秸稈要做防火工作,冬小麥過幾天就要播種……“被群眾需要是一種幸福。”買買提江·吾買爾說。(11月1日 《人民日報》)
什么是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比如有的人視有車有房為幸福,有人視身體健康為幸福。但在村支書買買提江·吾買爾心中,“被群眾需要是一種幸福”。這種幸福觀,多么樸實、真誠、感人。
將“被群眾需要”看作是幸福,體現的是一種強烈的責任感。我們常捫心自問:入黨為什么?當官為什么?其實,無論怎樣回答,歸根于一點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員干部只有視為民謀福祉為自己的快樂和幸福,才能自覺擺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不遺余力為群眾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做群眾的貼心人。
將“被群眾需要”看作是幸福,體現的還是一種崇高的精神追求。作為黨員干部,無論職位高低,都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這是宗旨要求,也是情操所致。黨員干部有了這種品德和追求,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才能真正與群眾融為一體。
黨的十八大即將召開,這是全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十八大的召開,將激起全國億萬人民對美好幸福生活的更大向往和憧憬。作為黨員干部,應將“被群眾需要是一種幸福”記心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更好地帶領人民群眾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