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這樣差的新樓在我市實屬罕見。”這是1993年7月4日,《寧波日報》刊登的一篇有關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徐戎三村房屋質量的新聞報道,而此時距房子建成不到5年。讓人沒想到的是,20年后的2012年12月16日中午12點10分,報道中的小區徐戎三村2幢六層居民樓轟然倒下,造成1死1傷,附近400多位居民被迫疏散。(1月31日 中國新聞網)
先是當年的施工方為了偷工減料蓋了危樓,事情被曝光以后,又沒有得到任何的重視,更談不上解決,居民樓倒塌的“天災”背后,看來是徹頭徹尾的“人禍”,而為此付出生命代價的,卻是無辜的居民。
慘劇的背后,實在有著太多的未竟之問。20年前,當媒體公開曝光樓盤存在問題時,甚至使用了“質量這樣差的新樓在我市實屬罕見”等措辭嚴厲的詞匯,而當時距離這幾棟樓房建成使用還不到5年的時間。那么,一個安全隱患如此明顯,用肉眼就能看出諸多質量問題的樓盤,在交房之初到底是如何通過質檢部門驗收的?如果能夠把好驗收這一關,發生在20年后的這場悲劇,是不是就可以被避免?
退一步講,即便拋開驗收部門的責任不談,經過媒體的公開報道和居民反映之后,當地政府也應該了解這幾棟樓存在的質量和安全問題,那么,不管是出于政府的責任,還是出于對居民生命和財產利益的考慮,當地政府為何不真正重視起來,拿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塌樓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公布了樓房鑒定結果,可是,這樣的鑒定,來得實在有點晚。尤其是對于在塔樓中不幸遇難和受傷的居民來說,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
從發現樓房是危樓到樓房倒塌,經過了20年,應該說,冥冥之中“上天”已經給了我們足夠的時間來糾正錯誤,消除隱患,但遺憾的是對此負有管理和監督責任的政府部門沒有把其當回事。正是這種行政不作為,缺乏責任感,缺乏對百姓利益的關注和關心,才讓一個20年前的錯誤,穿越到今天傷人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