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個棄嬰孤兒的救助,可以依靠公民的良知。一旦達到一定規模,就必須有制度的救助。
河南蘭考人袁厲害家發生火災,7人死亡,其中6人是孩童,另有一人重傷,火災原因還在調查中。這些孩子是孤兒和棄嬰,是袁厲害收養了他們。20多年里,她收養了上百名。
7個鮮活的生命非正常逝去,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有我們世人的責任。因為生命來到人世,我們就有對生命的呵護之責。他們的受傷乃至逝去,只能說明我們做得還遠遠不夠。
他們還是有那么一絲幸運的,因為在他們曾被無良父母遺棄,或成孤兒無助時,有好心人袁厲害為他們搭建了一個可以稱做家的地方。盡管人們曾質疑袁是為騙低保,但這種帶孩子的辛苦活,沒點兒德行與愛心是干不了的。
然而,憑袁的一人之力,很難撐起這么大的家。家里住不下,只能把孩子們放在親戚家。她也曾往開封市福利院送了十幾名孤兒,但依然還有人往她家送棄嬰。她也有愿望,將來打算建個福利院。這便是一人獨撐下的艱難現實。面對不期而至的困難和災難,她很難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化解,那么孩子們生存的困難、風險和災難也就必然的增多。
求解之道,當然在政府。讓每個來到世上的生命都能享受最低的生存保障,只有政府有這個責任,有這個能力,有這個機制。單個棄嬰孤兒的救助,可以依靠公民的良知。一旦達到一定規模,就必須有制度的救助。在我們的制度設計里,早已有這種救助模式。但在制度執行中,不能讓它打了折扣。
當地民政部門曾想讓她放棄監護權,這樣他們就能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但袁厲害不愿意,“和孩子都有感情了,舍不得。”事故發生后,當地民政局決心采取三條措施保障并提高袁厲害所撫養孤兒的生活質量。
這說明,遇到實際問題,也并非是沒有解決辦法的,關鍵是制度的執行需要責任、決心和感情。
我們更需要反思的是,在當地老百姓、醫院甚至110撿到孩子,都會送到袁厲害的家中,這是為什么?在一定程度上,當地福利院的不足,公益救助的不及時,一步步地將袁厲害和那些棄嬰推到了火坑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