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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老大難”不能總靠“老大”

2013-06-07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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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出臺相關政策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為此,需要破解中國民辦教育面臨的法律矛盾和政策障礙。比如關于“合理回報”,《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但有的規定之間相互矛盾,如當下民辦學校執行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資源提供者向該組織投入資源不取得經濟回報”,與《民辦教育促進法》允許獲得“合理回報”的規定相矛盾。加上地方保護主義、部門本位主義嚴重, 政策沒有服從法律,下位法沒有服從上位法,民辦教育的發展在登記、稅收、土地、財政、金融等政策法規的矛盾以及十多個部門掐架中,停滯了近十年,進入整體走弱階段。

    解開這些“死結”,可謂“老大難”。溫州自2011年承擔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嘗試解開這些“死結”,出手不凡:出臺了“1+14”的配套政策,全面破解民辦教育在法人登記、體制改革、融資政策、財政扶持、稅費優惠、土地優惠、教師社保、治理結構等方面的癥結,引起了全國的關注。

    民間有句俗話:老大難,老大難,老大出馬就不難。根據筆者的觀察,溫州民辦教育改革之所以取得初期成功,確實是因為“老大”頻頻出馬。這個系統的改革,橫向上要涉及教育、財政、地稅、國稅、國土、人社、民政、工商、發改、國資、金融等十多個部門,政策、法律破解難度可想而知;縱向上要涉及全市12個縣(市、區),在省管縣的財政體制下,政策落實難度也不言而喻。改革起步階段,有人認為“發展民辦教育是因為以前政府窮”,現在政府有錢了,民辦學校可以關門了。也有一些人認為“發展民辦教育是給私人發了財”,“財政扶持民辦教育是國有資產流失”。為此,溫州市委書記親自主持召開研討會,用了近兩個小時,詳細分析了引進民間資本發展民辦教育的好處,同時定下調子:“溫州作為全國民營經濟優勢地區,民辦教育理應走在前列。”并責令各部門成立六大課題組進行政策研究,限期拿出研究報告和配套改革制度。

    從調研到政策試水階段,每當裹足不前時,困難和問題最后都會呈現在市委書記面前,他都會作出批示,推進改革深化。譬如在設計財政資金扶持政策時,眾多部門擔心財政壓力大,提出按最小口徑計算,補助生均公用經費。市委書記算了一筆經濟賬后,要求按最大口徑計算,采用生均經費來補助。他認為,公辦學校培養一名小學生,市本級一年大概要1.4萬元,如果補助民辦學校30%,僅需4200元。課程一樣,培養目標一致,公共財政大量節省,何樂而不為?教育公共資源需要新的分配方式,公辦學校不必包打天下,教育可以由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由百姓自主選擇。這項政策成了溫州改革的“亮點”之一。

    溫州還破解了公辦、民辦學校教師社保“二元結構”這一“老大難”問題,率先出臺社保政策:一是合并兩種標準的保險類別,凡是民辦學校在職合格的教師,都按照事業標準來參保;二是合并兩軌的退休金支付渠道,提高教師在職期間社保繳費標準,退休金和生活津補貼均由社保基金支付。

    要解決綜合性的改革大難題,沒有“一把手”的重視是不行的,所以很多改革事業,都必須冠上“一把手工程”之名。但我們也必須知道,光靠“一把手”也不行。因為“一把手”的能力和精力畢竟有限,而且,只靠“一把手”,難免會人走政息、人疲政怠。

    解決“老大難”問題,還需要更完善的機制。一是要有一個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的環形管理圈,這樣才能推動改革持續進行;二是需要管理圈有統一的思想認識和共同價值觀,這樣才能形成行動的自覺意識,解決改革的“動力”機制;三是需要有與理念、思想相匹配的政策,這樣就能在相同的價值取向上,推進政策高效落實。

    2012年初,溫州市建立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十多個相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參與,每月舉行一次例會。這個跨部門、跨區域的機構,既成了民辦教育綜合改革的決策、協調機構,也成了政策破解的專業研究機構。但是,在管理層形成統一的思想認識和共同價值觀,以及制定相匹配的政策體系上,溫州的民辦教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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