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住建部相關部門了解到,住建部已經與40個首批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的城市簽訂了“數據采集和使用安全協議”。“安全協議”內容包括,住建部不設房屋產權查詢端口,亦不擁有查詢權限,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權仍保留在地方政府。業內人士認為,住房信息聯網數據僅用于宏觀分析,反腐功能或落空(6月23日《佛山日報》)。
住房信息聯網,的確是經濟領域的一種信息整合和調查,以保證調控政策是公平的。這種信息的整合和信息的對稱,是公眾希望看到的,他們期待著房產調控會產生結果。而任何政策能夠生效的前提就是實事求是。但與此同時,住房信息聯網還承擔著一個重要的功能,那就是成為反腐的 “導火線”——當房子成為最好的投資、保值商品時,貪腐通常表現為占有多套,甚至是成百上千套房子。因此,人們也希望住房信息聯網可以為公眾監督和反腐工作助力——人們只要查詢到官員的房產數量,就可以看出一個官員的清廉程度。這一點,無疑是住房信息聯網之后的客觀功能,當房價高得嚇人時,房子的數量決定了官員的清白與否。
有人擔心,這種反腐功能的存在會侵犯個人隱私。這其實是一種過慮,或者干脆就是一種欲蓋彌彰。這是因為,一方面,官員的房產屬于官員的財產,對于官員來說,他們的財產情況,他們的個人收入情況,顯然不是一個無法公開的隱私。當官員應該申報財產已經成為社會公眾的一種迫切要求,已經成為一種現代社會的常識時,公布官員的房產情況算什么侵犯隱私呢?如果這也算隱私,那么任何官員財產的情況都不用公開了。因為,沒有多少財產的重要性會大過房子。
另一方面,官員房產可以查詢并不意味著個人房產可以查詢。一些人在討論房產信息查詢時,總會故弄玄虛地混淆一個問題,認為支持查詢官員房產就會導致個人房產信息的泄露。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官員的身份與普通人的身份可以清晰界定,在允許查詢時,只要將兩者區別對待,并適當地設置門檻即可。做到這一點并不難,并不存在什么高難度的技術問題。因此,當官員貪腐在房產領域呈現泛濫情形時,何必因噎廢食、自廢武功,白白浪費了可以清楚反映貪腐情況的房產數據呢?
我們當然可以理解,在住房信息聯網時,為何作出不承擔反腐功能的表態。因為,一旦住房信息聯網的反腐功能被挖掘,一些擁有眾多房產的官員們就會無處遁形。他們必然會對住房信息聯網群起而攻之,讓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舉步維艱。但即便如此,住房信息聯網工作也應該看到實際問題和公眾訴求,以勇氣而不是妥協來推動聯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