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我感到很憤怒,也很痛心”,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披露,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審查兩起涉嫌貪污科研經費大案。(10月12日《新京報》)
近年來,科研腐敗案件在全國各大高校和科研機構已發生多起,一些科研精英淪為階下囚,令人唏噓。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與科研有關的財務人員、采購人員也將科研經費當做“唐僧肉”,更令有限的科研經費雪上加霜。
科研腐敗是科研肌體中的一顆毒瘤,它令本來就不寬裕的科研資源無端流失,影響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最終影響科技成果的產出和質量。面對科研腐敗,無論誰都會“感到憤怒、痛心”。但是,這顆毒瘤不會因為憤怒而主動消失。所以,憤怒之余,更重要的是找出一條治理科研腐敗的路子來。
統計數據表明,全國全社會研發(R&D)經費年均增長20%以上,經費投入總量位居全球第三。但據業內人士透露,現在的科研經費有60%以上用于打點、會議、個人提成等非科研開支。盡管這個比例有爭議,大量的科研經費沒能用在“刀刃上”卻是不爭的事實。這實際上是另一種更為嚴重的科研腐敗,在一定程度上,對加強科研經費監管提出了更為迫切的要求。
科研經費監管需要相關的專業知識,這也是很多地方和單位在科研經費監管上基本上處于真空狀態的主要原因。但是,這也并非意味著對科研經費的監管就無計可施。
據報道,美國對政府科研經費的監管,一般是從科研經費的申請過程就開始,以嚴格的項目立項申請和審查,來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和科研經費的正當使用。更重要的是,為保證監督的專業性和有效性,設置了相對獨立的專業機構來履行監督職責。這為我們破解科研經費難題提供了思路,唯有在經費監管上發力,才能從根本上杜絕科研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