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地鐵2號線東直門B口一女乘客進站安檢時攜帶類似噴霧狀物品,經查為“防狼噴霧”,安檢員勸阻并通知民警,乘客情緒激動,故意使瓦斯泄漏,隨后該女子被警方帶走。該女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拘留5日至15日的處罰。
可是,筆者在百度上打上“防狼噴霧”,竟然出現了約1880000個有關防狼噴霧的內容,其中絕大多數是銷售防狼噴霧的信息。有報道說防狼噴霧是軍警用品,公安機關也說屬于管制器具,市面上如果有售賣,是要被收繳的。不知道那位女乘客是從哪里買的?
所以說,警方在處罰攜帶者的同時,或許也有必要追查防狼噴霧來源。在其他城市,也曾出現過女乘客在公交上相互吵架,結果一方就使用“防狼噴 霧”,讓旁邊的乘客也跟著遭殃。一些女孩購買“防狼噴霧”的初衷,可能是為了自衛,但像這樣帶到公交或者地鐵,還是存在安全隱患。有必要對網上隨意售賣 “防狼噴霧”的問題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