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保論文 > 正文

“電視劇中插播廣告”,該不該恢復?

2015-08-11  來源: 新華網
[字體: ]

  網絡圖片

  早在2011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就下發規定,要求每集電視劇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昨天,公共號“影視毒 舌”爆料稱,日前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協會(簡稱電視協會)上書廣電總局,提出“關于加強電視劇市場工作的幾點建議”。文中,明確提出“拒絕收視對賭”“要 求恢復電視劇中插播廣告”等,引發業內廣泛關注。據悉,廣電總局已召集部分電視劇播出機構和制片機構開會,研究解決相關問題。(8月9日《現代快報》)

  “電視劇中插廣告”一直備受爭議。此番電視協會的建議,恐怕將得到大多數人的反對。當然,也有部分網友表示理解。

  汪代華:要看到,電視劇中不許插播廣告的禁令,給電視臺的廣告收入造成了很大影響。盡管一些電視臺采取對 策,在“兩頭累加”上大做文章,但是效果并不好。于是在公眾利益與電視臺利益的矛盾沖突中,尤其是“電視媒體飽受互聯網沖擊”的當下,電視協會提出“恢復 中插廣告”,道出了“業內心聲”,其心也切,其情也真。

  何勇海:試想,觀眾在欣賞電視劇時,正看到最精彩、最緊張之處,卻被插播廣告一番“狂轟濫炸”,大大破壞了 興致,劇情也被沖撞得七零八落。尤其是一些電視臺幾乎“想插就插”,一集四五十分鐘的電視劇幾乎要插播四五回廣告,一回好幾分鐘。觀眾到底在看電視劇,還 是在看廣告,時常“傻傻分不清”,甚至有網友如此揶揄:“看廣告呢,別插播電視劇!”

  殷建光:對于電視劇插播廣告的內容,建議中表示“絕大多數播出機構為了擠占播出時間,在播劇時故意刪減片 頭、片尾,使得制作機構和電視劇從業人員的合法署名權被剝奪”,因此建議在電視劇播出中每15分鐘插播一次廣告。筆者認為,這樣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首 先,署名權永遠在那里不會被剝奪;其次,片頭片尾的廣告與署名權可以并行不悖,關鍵是我們要思維創新,方式創新。

  毛建國:互聯網在帶來機遇的同時,也給一些行業帶來了挑戰。應對互聯網競爭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永遠不要 忘記為什么出發”。不能不擔心的是,“恢復中插廣告”,會不會方向錯了,造成“欲速則不達”——不僅沒能改善經營狀況,反而加劇觀眾流失,讓生存困境變本 加厲?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此,無論是電視臺還是互聯網,都必須把觀眾牢牢抓在手里,都必須圍繞觀眾滿意度做加法。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