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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養魚,誰該反省

2016-12-01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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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吃自己養的魚!”這是天津塘沽一帶養殖戶明確的態度。據《新京報》報道,這一帶的養殖戶,從魚苗投入魚塘的那一刻起就要往水里撒藥,消毒藥、抗生素、獸藥,五花八門,一年得下七八次藥,這樣,魚兒就能始終保持活蹦亂跳。

  養魚的、賣魚的,都知道這些水產品不能吃、吃不得。但他們得靠這個不能吃、吃不得的魚來賺錢。可見水產品市場的生態,已經比實際養殖的生態來得更臟。

  從報道看,點到了幾個問題,其中一個是養殖證。這個基本上沒有。但是糾結這個養殖證一點意義都沒有。大的養殖戶有證才可以養殖水產品,那么小面積的水域難道非得有養殖證才能養魚么?再說了,有證又怎么樣?有證的話,沒人監管,也無法保證食品安全、健康。

  所以,更重要的就是監管問題。這是每逢食品安全問題必被拿出來罵街一番的“痰盂”。

  然而,監管部門查一次可以,偶爾查可以,天天查,監管部門能不能做到、有沒有這個決心?是查養殖的這一頭,還是查銷售的終端這一頭?北京查水產品,監管人員還沒到現場,魚都下架了,這種荒唐的結果能夠出現,有意思么?

  所以說,最大的問題并不完全在于生產和銷售環節,更應該追溯到提供藥物與配方的技術環節和營銷環節。許多人并不知道養魚的時候還能把獸藥派上用場。

  毫無疑問,每個看上去昧著良心的養殖戶身后,都站著一群有知識、沒素養的科技人員或者機構。他們或者打著科技助農的旗幟販賣“獨門秘籍”,或者打著科技下鄉的名義推銷坑爹的藥物產品。于是人們看到,再沒文化的農民也能添加瘦肉精了,再沒科技含量的農家也會使用三聚氰胺了。從蘇丹紅、二惡英,到三聚氰胺、獸藥養魚,不健康算什么,來錢就行。

  這么多年來,還有一些該反省的是把這些配方交到農民手上的科技工作者,以及他們的營銷機構。遺憾的是,至今很少看到有食品安全的案例,把問罪的重棒打在他們身上。透過今年這個案例,我們可以想像,誰在坑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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