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綠色基金會發起近20年來首次義捐活動,稱獲捐資金將用于城市景觀林帶建設。媒體稱發起義捐是因為政府財政綠化經費未到位。對義捐網友支持者寥寥,網友稱“作為納稅人,我已經納稅了。”官方回應稱并非因綠化資金不足發起活動。該活動目前未收到捐款。(據《晶報》8月1日報道)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判斷市民“冷臉”相對植樹募捐是否妥當,要看募捐的理由是否充分。對此,發起方先后有兩種說法:舊版本,有媒體報道稱,政府財政原本計劃投入的5.7億城市綠化經費,由于無法全部到位,部分經費需要社會籌集解決;新版本,作為“指導單位”之一的深圳市綠化委員會負責人稱,募捐的出發點是為了鼓勵市民參與綠色建設,完全是民間行為。
如果前一種理由屬實,為了完成城市綠化任務,而讓市民捐款來為財政缺口“填窟窿”,這顯然是政府失責的行為。主管部門承擔的城建工作是行政職責,市民義捐是民間慈善行為,性質完全不同的活動之間不該有“交集”。用網民的話來說“作為納稅人,我已經納稅了”,市民對政府完成了納稅的公民義務,政府就該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職能。政府份內的城市綠化工作,無論是人力、財力、物力上出現怎樣的困難,都是政府部門之間需要自我協調、自我克服的問題。
如果后一種理由屬實,理論上倒是極為通順的。然而,既然是公益活動,卻得不到深圳市民的認可和支持,莫非是市民們太摳門?事實上,作為一座經濟發達、風氣開放的現代化城市,深圳市民一直熱衷慈善事業。在2011年發布的首屆“中國城市公益慈善指數”評比中,深圳市榮獲慈善綜合指數第一名的殊榮,是人均社會捐贈額最高的城市。全國最慷慨的深圳市民,為何扭臉之間變得“一毛不拔”?
既然深圳市民“不缺錢”也不缺愛心,植樹募捐活動遭受他們的冷遇,恐怕根子還在缺乏號召力上。綠基會要從自身多找原因,在成立二十多年的工作中,做了多少工作來發動組織公益活動,在公益植樹活動中做了多少貢獻,有沒有作出努力與市民溝通互信?對于網絡上幾乎一邊倒拒絕捐款的聲音,深圳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認為,“市民有權利選擇參與或不參與義捐。”這種尊重市民決定權的態度值得肯定,但還需要更積極的延伸才能來推動公益事業的發展。
深圳植樹募捐遭遇冷遇,啟發我們,作為政府部門參與指導組織的公益活動,無論其發起理由多么充分,首先要放下行政命令的“官架子”去貼近群眾;此外,要獲得群眾的信任,還需要公開、透明的活動形式和扎實、有效的活動成果,否則,最慷慨的公眾也會顯示出最吝嗇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