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藥監局東城分局發放了自2011年9月《北京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首例舉報獎勵款。
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者對食品安全生產經營領域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監督,本市于2011年9月2日起實施了《北京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2011年10月,東城分局依據公民舉報,對一家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經營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隨后,東城分局依據獎勵辦法向北京市藥品稽查辦公室進行了申請,市稽查辦依法向北京市食品辦公室進行了舉報獎勵款的申請,申請后將獎勵款交予東城分局,由該局對舉報人發放了300元獎勵款。這也是東城分局自成立以來第一例舉報人獲得舉報獎勵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