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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法院聯合發提示 預防年夜飯五大陷阱

2012-01-18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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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春節臨近,京城年夜飯預訂愈發火爆。近日,房山、西城等四家法院結合以往案例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市民訂年夜飯時當心以下五種消費陷阱。

  陷阱一

  ■服務員不夠 服務水準降低

  法官提示: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而應事先與商家簽一份書面合同,寫明所訂的桌位、消費的時間、消費的價格,并將飯菜質量、服務標準以及違約責任標注清楚。

  消費者在發現年夜飯的服務“縮水”后,應及時與飯店服務人員交涉,如果方便可用手機將交涉過程錄音或錄下視頻,之后可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向飯店索要違約金。

  陷阱二

  ■“訂金”與“定金”后果不同

  法官提示: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要分清所交的費用是“訂金”還是“定金”。“訂金”具有預付款作用,消費者如果因合理原因取消預訂,飯店應當退還。而“定金”則具有擔保作用,金額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如果消費者違約,“定金”不退;如果商家違約,則應向消費者雙倍返還“定金”。消費者預交“定金”后如果因飯店原因造成消費者未能如愿就餐,飯店又拒絕雙倍返還“定金”,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陷阱三

  ■沒具體菜單 玩概念菜名忽悠顧客

  法官提示:如果飯店推出的“年夜飯”只是按價位讓消費者選擇,沒有明示具體的菜單,消費者一定要詳細詢問清楚所選套餐包含的具體菜品內容,并在預訂年夜飯時寫在合同中。消費者如果發現飯店實際提供的菜品與合同中約定的不一致,屬于消費欺詐行為,消費者要及時留取相關證據,再與飯店交涉,如果飯店拒不賠償,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陷阱四

  ■莫名增加隱性消費 附加費不明說

  法官提示: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享有知情權,如果商家沒有事先對“服務費”等附加費用進行明示,就不能向消費者收取。有些飯店表示口頭并不會提示這些收費,但會在菜單中進行明示,所以消費者一定要在點菜時看清。根據以往的案例,一些知名飯店都會在“年夜飯”時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消費者在預訂時要詢問清楚商家是否收取“服務費”、“包間費”等,做到心里有數。此外,消費者在接到賬單后,一定仔細查看,確認無誤后再結賬。對賬目有異議的收費項目,如果商家執意要收取,可要求商家單獨在發票中注明,日后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可將其作為一份非常有力的證據。

  陷阱五

  ■設定最低消費金額

  法官提示:消法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這意味著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在何處消費或不消費的權利,有自主選擇消費多少的權利。部分經營者擅自設置最低消費的行為不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法律相關規定,屬于強制消費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商家就年夜飯設定最低消費,損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屬于“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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