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獲悉,我國在2011年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將擴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試點范圍。
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職位類別按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據了解,國家公務員局已在深圳市行政機關全面開展了公務員分類管理試點;在稅務系統開展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試點;會同公安部等開展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試點。2010年以來,先后啟動了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工作,近100萬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26萬余名監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實行了新的警員職務序列。
據介紹,今年我國將穩步擴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試點,抓緊研究啟動稅務、海關、證監等系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試點,科學確定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職位實施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