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是高考放榜的日子,隨后將迎來高校招生錄取階段。往年,一些民辦高校為了拉生源,虛假宣傳、違規收費等情形時有發生。教育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24日,全國共有民辦高校403所,約占全國高校總數的五分之一。長期從事基層審判工作的北京市房山區法院法官盧濤提醒考生和家長:選擇民辦高校過程中應注意一些法律問題。
案例一:虛假宣傳 北京興華學校(化名)是一所民辦高校, 2010年興華學校為擴大招生規模,在向學生發放的宣傳材料中宣稱能為學生頒發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學生交費入學后卻被告知宣傳材料中的承諾作廢,感覺被騙的方某等6名學生遂將該高校訴至房山法院,要求退還學費等各項費用。
承諾沒兌現 學校退學費
法院經審理之后認為,方某等6人正是因為看到興華學校在宣傳材料中所承諾的能為學生頒發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才選擇到該校就讀的,興華學校單方宣布該承諾作廢,侵害了方某等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與方某等人簽訂的教育培訓合同中的相關條款,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最終判決校方返還6名學生學費等費用共計7萬余元。
案例二:中途有變 鳥擊防災專業是一門新興的學科,主要學習鳥類對飛機飛行的危害,掌握鳥擊防災的減控方法和鳥擊災害的預測、預報技術等。該專業畢業生就業前景非常好,北京文管大學(化名)在招生時向學生承諾將開辦該專業,并愿意與學生簽訂一份書面承諾書,如今后學校因某種原因不辦“鳥擊防災”專業或改變專業性質,學校將全部退還所交的學費、管理費并賠償每人6萬元損失。在學習一年半之后,學校停辦并撤銷該專業,經多次交涉未果后,肖某等8名學生將文管大學訴至房山法院,要求學校退還學費、管理費并賠償損失共計56萬元。
學校停專業 八學生索賠
法院經審理后查明,文管大學因與合作方產生矛盾而導致鳥擊防災專業無法繼續開課,因此學生持加蓋該校印章的承諾書,要求原告承擔違約責任,理由正當,最終法院判決文管大學退還已收取的學費、管理費并賠償每人2萬元。
案例三:違規收費 肖海(化名)前往某民辦大學咨詢,招生人員告訴他當年9月就可進入大學讀書。為此,肖海毫不猶豫地交納了3.1萬元的學費,收據上載明此款為學費與書費。可到開學之日,肖海發現學校出具的收費清單中書費與學費僅為2.1萬元。肖海認為,該民辦大學有欺詐行為,遂要求學校退還多收的1萬元。校方退還3000元后,余款卻拒不退還,肖海于是將學校訴至法院。
多收一萬元 學校被判還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該民辦大學未能提供證據其多收取的1萬元費用的合法依據,因此尚未退還的7000元應當作為民辦大學的不當得利返還給肖海。
法官提醒:就讀民辦高校 先查辦學資格
盧濤法官提醒,廣大家長與學生在選擇民辦高校時,一定要謹慎、仔細,不要輕信學校招生人員的宣傳,一定要看所要讀的學校是否有學校所在地教育機構對其辦學資格的審批文件,還可到學校所在地教育部門進行咨詢。有條件的家長最好能夠親自到學校進行實地考察,全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