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負責擬定福島核事故賠償標準事宜的機構20日決定,因福島核事故而被迫避難的福島民眾每人將獲首期60萬日元(約合7467美元)的精神損失賠償金。
根據日本文部科學省原子能損害賠償紛爭審查會當天確定的賠償標準,第一階段精神損失賠償將按核事故發生以來6個月計算,對于被迫背井離鄉的避難者,無論男女老幼,原則上將獲每月10萬日元的賠償金;對于在避難所生活的民眾,因其精神壓力相對更大,每月將獲12萬日元的精神損失賠償金。此外,對于核事故后在自家住宅內避難的福島民眾,將一次性獲得10萬日元賠償。
原子能損害賠償紛爭審查會還決定,在第二階段的6個月中,鑒于大部分核事故避難民眾有望入住臨時住宅,精神損失賠償金將調整為每人每月5萬日元;第二階段結束后的精神損失賠償金額將視核事故處理情況而定。
這一賠償標準主要借鑒了日本交通事故中人身傷害賠償責任保險規定的慰問金標準,即每天4200日元,月額約12萬日元。
福島核事故發生后,根據日本政府要求,福島第一核電站周邊20公里居民被迫外出避難。此后,距離福島第一核電站20公里以外的一些地區因檢測出高輻射值的放射性物質,也被納入計劃避難區域。截至6月20日,福島縣仍有近10萬民眾處于避難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