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保作文 > 正文

西單77街消防演習“無通知”

2012-03-27  來源:北京日報
[字體: ]

 “地下三層出現火情,請大家聽從保安員疏導,有序撤離……”昨天上午10時30分,西單77街購物中心響起了廣播警報。

    “真的假的?”正在地下二層試衣服的一個女孩一臉茫然。“快走吧。”售貨員拉著女孩向出口跑去。

    “大家不要慌亂,火情已經控制,請跟著我走。”一位戴著紅袖標的保安員拿著手電筒,照向樓梯臺階,疏導人流。有人順著保安員指引的方向跑去,但也有不少人扒著欄桿,向地下三層張望。“您快走吧,這是消防演習,沒什么好看的。”保安員不得不說了實話,這才打消了這些“好事者”看熱鬧的念頭,不緊不慢向出口走去。

    有的人想搭電梯上樓,被保安員勸阻,“著火時,不能乘坐電梯,請您走疏散樓梯逃生。”

    “不就是個演習嗎,至于嗎?”一些顧客不滿地嘟囔著隨著人流向樓梯走去。

    此時,地下三層的模擬著火點已經起煙了,有些顧客信以為真,跑了起來,但仍有人緩慢地“挪著”。

    跑到地面上,有些當真的顧客得知是演習,頗為不滿:“這不是耽誤事嗎?”“害我擔驚受怕的!”“不通知一聲,侵犯了我們的知情權!”

    消防預案中,疏散應該在5分鐘內完成,但這次演習實際用了十多分鐘才清空購物中心。“60分,勉強及格吧。”這是西城第一消防支隊防火處馬云逸科長為本次演習打出的分數。

  追問

    為何這次演習剛及格

    馬云逸告訴記者,舉行“無通知”消防演習,主要有三個檢驗目的:顧客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否能配合疏散,市民應急常識如何;單位的消防志愿者能否發揮引導作用;商場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從演習情況看,商場方面做得很到位,但群眾的應急能力和態度都有待提高。”馬云逸說,演習最好的結果就是顧客服從商場員工指揮,快速、有序、安全地沿樓梯逃生。但實際上,有些顧客要么過于慌張,要么完全不在乎,導致疏散超出了預案計劃的時間。

    演習為啥不通知

    “根據消防法,重點場所應該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但沒有規定演習方式,所以通知與否都可以。”馬云逸介紹說,此次“無通知”消防演習是77街購物中心的物業公司華潤置地提出的,因為77街屬于地下場所,一旦發生火災,顧客若不能及時逃生,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故,本次演習的目的,就是要提高顧客的應急意識。

    馬云逸分析說,“通知”演習,主要是培訓參與人員熟悉逃生路線、提高自救能力;“無通知”演習,更多的是增強群眾面對災害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憂患意識。

    “無通知”演習風險有多大

    外省市也有過在公共場所舉行“無通知”消防演習的先例,有的導致交通堵塞,有的造成群眾恐慌。“無通知”演習是否風險過大?

    對此,市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與否,消防部門尊重相關單位的意見,不會獨斷專行。而且,演習前,消防部門會對演習場所的消防通道、消防設施進行細致檢查,確保不存在安全隱患。

    昨天的演習,也做到了全方位保障——77街10時開業,開業前已通知商戶演習事項;演習定在開業后半小時進行,顧客不多,擁擠可能性低;把地下三層定為起火點,目的在于減輕顧客心理負擔,有充裕時間逃生;商場在電梯、拐角、樓梯等處配置了50名消防志愿者,引導逃生方向,防止發生意外;急救車、消防車在商場周邊待命,遇到意外事故可以第一時間救援。

    “無通知”演習受傷咋辦

    盡管消防部門和商場方面盡到了保障義務,但“無通知”演習還是難免會造成一些人很驚恐,如果這些人在逃生過程中受傷怎么辦?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劉銘律師認為,不加通知的演習,實質上是把無關的群眾納入了演習“陣容”,演習責任方就要為其承擔責任,即使做到了安全保障,但是依據侵權責任法,如果群眾出事,主辦方要承擔完全責任。具體來說,因為“無通知”演習存在一定風險,主辦單位應該預見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如發生意外,主辦單位就存在過錯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被害人如果因為第三方導致受傷,那么第三方要承擔主責。劉銘舉例說,演習中,為了自救,故意推搡他人、踩踏他人,特別是對孕婦、老人、兒童這種弱勢群體,導致其發生意外,這種情況超出了緊急避險的范圍,推人者要承擔主要責任。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