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產品被認為是健康、安全的代名詞,但究竟什么樣的產品才算“有機”?本月起開始實施的新版《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規定,有機產品實行統一的認證目錄、統一的標準和認證實施規則、統一的認證標志。目前,目錄包括了蔬菜、牛奶、肉類等37大類127種產品。化妝品等被排除在認證目錄之外的產品,不得再開展有機產品認證。
針對網上熱賣有機化妝品的情況,北京市質監局上午表示,下一步將開展有效監督檢查,禁止打著“有機”旗號的銷售行為。
銷售場所禁止二次分裝
新辦法對有機產品的生產、加工和標識、銷售都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條件。如有機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體體積,不包括水和鹽)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產品,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后,方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字樣。認證機構不得對有機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產品進行有機認證。
同一生產單元內一年生植物不能進行平行生產,使用標準附錄之外的投入物質需由國家認監委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有機產品中不能檢出任何禁用物質殘留,銷售產品需使用銷售證并建立“一品一碼”追溯體系,銷售場所不能進行二次分裝、加貼標識。“一品一碼”制度,即每個銷售的有機產品或其包裝上都帶有一個唯一的“有機碼”,該編碼由17位數字組成。
認證程序也更加規范。如要求對產地環境必須進行監測(檢測),對產品所有生產季(茬)均需現場檢查,對所有認證產品都要進行產品檢測。對因不誠信、違規使用有機生產禁用物質、超范圍使有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等問題而被撤銷認證證書的企業,任何認證機構在1至5年內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機產品認證申請。
擅稱“有機”最高罰3萬
目前淘寶等電商也在銷售進口有機產品,這種洋產品靠譜嗎?
市質監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我國與外國有機認證并不通用。進口的有機產品應像國內生產的有機產品一樣,由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按照相應的程序和標準進行認證。
根據新辦法規定,未獲得我國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產品、產品最小銷售包裝及其標簽上標注含有“有機”等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如果違反規定,地方認證監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發現假冒可投訴
市質監局表示,消費者在購買有機產品時,應當查看產品或產品銷售包裝上是否使用了有機產品國家標志,并同時標注了有機碼、認證機構名稱或標識,也可向銷售單位索取認證證書、銷售證等證明材料,查看所購買的有機產品是否在證書列明的認證范圍內。同時,還可在國家認監委“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中查詢該有機碼對應的產品信息。
如發現有機產品認證中涉嫌違規,可向認證機構進行核查、投訴;撥打12365向所在地質監部門投訴舉報;或向國家認監委進行投訴舉報,國家認監委投訴受理電話為8226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