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日)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調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籌資標準,從現在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上調到1200元,增加200元。增加部分,政府補貼每人每年增加14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增加60元。據了 解,本次調整后財政資金將每年多支出2.3億元,惠及170萬參保人員。請本市城鎮老人、學生兒童、無業居民于今年9月至11月底及時參保繳費。
個人繳費每人每年增加60元
《通知》明確,自2015年度起調整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學生兒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 160元;城鎮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60元;無業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660元,無業居民中殘疾人員、七至十級殘疾 軍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60元。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86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000元。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所需政府補 助增量資金由市、區(縣)財政各負擔50%。
9月起可辦參保手續
2015年度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時間為2014年9月至11月底,請參保居民按新標準及時辦理參保手續。
需要提醒參保居民的是,采取現金繳費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非在校(非在托)少年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街道社保所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 費;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辦理參保繳費。采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于11月20日前在本人存折(卡)內放入足夠 金額,以便扣款。在存款時還應注意,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以防金額不足導致扣款不成功。
新參保居民需要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
新生兒參保要留“提前量”
社保中心提醒,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的居民,2015年1月1日起可享受醫保待遇,門診報銷除新參保居民外,要求連續參保兩年以上。
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至90日內取得本市非農業戶籍并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于參保同時需要配發社保卡,所以請家長及時辦理參保手續,留出社保卡的制作和申領時間。對于參保的學生兒童,也希望家長留下 有效的手機號碼,有助于社保部門通過短信、微信等公共服務平臺及時通知相關信息。
免繳居民需資格驗審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此次調整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后,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人員、退養 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重度殘疾人員、社會救助對象、去世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見義勇為人員、福利機構內由政府供 養的服務對象等十一類人員,仍然繼續執行個人免繳居民醫保參保費用的政策,由政府全額補助。
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且繼續參保的各類人員(除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外),需要到參保單位辦理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