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10月20日發布《關于喪葬補助金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項目的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的人員(含領取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原先由民政部門支付的喪葬補助金將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項目,參保人員申領流程保持不變。此次政策 調整覆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及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員合計230萬人。
通知規定,納入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項目后,喪葬補助金額度、申辦部門和資金來源均不發生變化。喪葬補助金額度為一次性支付每人 5000元,資金來源由各區縣財政足額出資。參保人親屬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鄉社保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清算手續或福利養老金待遇終止手續時,一并申 請領取喪葬補助金。
市人力社保局介紹說,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項目后,參保居民的喪葬補助金仍由區縣財政足額出資,納入區縣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基金賬戶管理,不占用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對于參保人員來說,改變喪葬補助金的發放渠道不會影響參保繳費,參保人員仍按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各項政策執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