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辦養老院改革大幕開啟。市民政局昨天(7月29日)同時公布《北京市公辦養老機構入住及評估管理辦法》、《北京市公辦養老機構收費管理暫行辦 法》、《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三個文件相輔相成,均從今年8月1日起實施。此舉意味著,自后天起,80歲以下的健康老人不得入住公辦養老院。
文件明確提出“入住評估是指按自愿申請與分類保障原則,接受‘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或其代理人提出的申請,對其進行入住資格審核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根據審核和評估結果安排申請人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規范程序。”
此前市政府已明確“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分為三類:政府供養保障對象(包括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困境家庭保障對象(包括低保或 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齡的老年人)和優待服務保障對象(包括享受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待遇人員、因公致殘人員或見義勇為傷殘人士等為社會作出突出貢獻 人員中失能或高齡的老年人)。此外,“失獨家庭”中失能或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可參照困境家庭保障對象或優待服務保障對象,自主選擇政府基本養老服 務。因此,下月起,只有這四類老人有權利入住公辦養老院。
這四類老人若打算入住養老院,需要提供最近3個月的體檢報告。前兩類老人可以向戶籍地街道鄉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統籌安排入住街道屬的公辦 養老院;第三類人向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統籌安排入住市屬的公辦養老院。第四類老人,也就是失獨老人,街道和市屬養老院均可入住。8月1 日前入住公辦養老院的老人不再進行評估。
此外,公辦養老院的床位費、照料費將由政府定價。項目和標準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