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城市發展理念和建設方式轉型的重要標志,我國海綿城市建設“時間表”已經明確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9日在此間說,目前全國已有130多個城市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方案。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部署,確定的目標核心是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使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圍繞這一目標確定的時間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區達到這個要求。如果一個城市建成區有 100平方公里的話,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達到這個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區要達到這個要求。這是一個總要求,各地可以結合實 際情況制定本地目標,但是只能往前,不能往后。
陸克華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按照國務院要求,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選擇了16個城市今年開展試點。江蘇、 安徽、遼寧等省印發了指導意見,要求在全省范圍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通過人工和自然的結合、生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結合、地上和地下的結合,海綿城市建設 將推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解決水體黑臭問題,調節微氣候、改善水生態等。海綿城市建設不是一個單純的目標,而是一個綜合目標,即城市發展理念和建設方式轉 型。
所謂海綿城市,就是充分發揮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充分發揮自然下墊面和生態本底對雨水的滲透作用,充分發揮植被、土壤、濕地等對水質 的自然凈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綿”一樣,對雨水具有吸收和釋放功能,能夠彈性地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在城市開發建設中,加強規劃建設管控,通過源 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采取屋頂綠化、透水鋪裝、下凹式綠地、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等措施,使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和綠地、水系等具備對雨水的 吸納、蓄滯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