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已停止新房首付貸;我愛我家:從未涉足“首付貸”
最近幾天,國內某知名房地產中介涉嫌金融服務違規以及部分理財產品被叫停的消息被廣泛傳播。據今天的《北京商報》報道,當前,市政府多家部 門正在聯合摸查房產中介的這種違規操作行為,購房人或賣房人一旦發現房產中介直接從事違規金融服務,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央行副行長潘功勝今天上午表 示,央行正在與住建部、銀監會商量,準備開始對地產企業、中介機構、參與金融業務進行治理,若沒有資質,將不能跨界經營。
房產中介的“擦邊球”
房產中介公司涉嫌違規從事金融服務會故意打擦邊球,比如某房產中介為了進行房產交易資金托管,已經有第三方支付牌照,這一牌照可通俗理解為 房屋交易的“支付寶”。此外,該房產中介旗下擁有一家擔保公司和一家所謂的金融理財平臺。第一種情況,張先生購買700萬元的房子,僅稅款就達80萬元。 按照約定,稅款全部由買家承擔,也就是說,張先生一下多了80萬元的負擔,張先生一時犯難。但是,某房產中介說有“過橋資金”服務,先為其墊付了80萬 元,張先生的購房合同因此如期完成。按約定,張先生在規定期限償還了本息。
第二種情況,李先生已經看中某小區三居室。他現有90萬元資金,預計房價未來會下降,先不著急出手,又不想錯過機會。于是,在某房產中介的 建議下,李先生將90萬元購買了房產中介設計的“某房寶”類產品,年化收益率8%。該房產中介告訴他,這一產品只有30天期限,既能保值增值,又有良好流 動性,想買房的時候可隨時取出。
中介公司有哪些違規行為
在這兩種情況下,中介公司有哪些違規行為呢?在第一種情況中,所謂的過橋資金來源并不明確。盈燦咨詢副總經理于百程認為,如果這種所謂的放 貸和過橋資金,僅為房產中介員工的個人行為,并非房產公司集體行為,那么資金來源是哪里?如果是房產公司直接放款給張先生,那么問題就更大了。因為按照現 行的有關規定,持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不能形成資金池。我國目前能夠發放貸款的僅有商業銀行、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第三方 支付公司并沒有發放貸款的資質。顯然,這種挪用第三方支付渠道中的托管資金的行為并不合規。
在第二種理財產品銷售的情況中,該房產中介所謂的金融理財產品都是以P2P形式存在的,本質上是P2P網絡借貸,既非小額貸款,也不是標準 化資管產品。根據中國銀監會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禁止P2P平臺自融和推介融資項目、發放貸款、發售基金 等產品。而李先生購買的所謂“某房寶”產品,很有可能是該中介涉嫌自融的產品。目前房產中介下屬的擔保公司所擔保的項目均為該房產中介理財平臺上的融資性 項目,但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并不具有為融資項目提供擔保的資質,因此也存在一定潛在風險。
目前比較安全的操作是,買賣雙方可以直接拉著中介去任一銀行做資金凍結,完成交易后由銀行確認將首付轉賬到買家賬號。也就是說,有金融服務需求直接找銀行,盡量避免“享受”房產中介的金融服務,從而確保房款的安全和順利過戶。
中介回應
鏈家:已停止新房首付貸
對于首付貸,鏈家地產稱,在二手房交易業務中一直沒有首付貸服務。但在理財業務中,有一部分墊資產品,可用于首付,但這是“過橋”業務,不 是首付貸。因為現在的二手房交易中,大部分是換房,如果一個客戶先買后賣,首付可能會有困難,這時他可以把自己要賣的房子暫時抵押給鏈家,鏈家理財平臺通 過P2P業務為其提供短期周轉資金。當有人買他的房子時,買方支付的房款即可幫解除抵押并償還首付墊資,所以,這一業務一般周期很短,多在3個月以內,最 長6個月,不是一些人理解的貸款時間很長的首付貸。此外,鏈家已于2月底停止了新房首付貸業務。截至2月底,新房信用貸(首付貸)累計發放了不到3個億, 目前在途余額1.2億。
我愛我家:未涉足“首付貸”
針對我愛我家首付貸已經暫停的報道,今天上午,北京晚報記者向我愛我家進行求證,其品牌部經理孔丹表示,我愛我家集團總部和各城市公司總 部,均未接到過媒體的相關采訪,所以“經證實”一說有失偏頗。他表示,我愛我家從未涉足過“首付貸”業務,目前所開展的金融服務產品,都是為了促成經紀服 務達成,滿足賣房客戶解抵押所提供的短期資金過橋服務,且都是與建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等有資質的第三方金融機構合作的金融服務。
投訴渠道
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咨詢投訴電話:12363
北京市非緊急救助中心電話:12345
住建部違法違規行為網上舉報網址:http://219.142.101.149/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