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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環內煙花爆竹擬“限放”改“禁放”

2017-07-29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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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擬再次修訂,昨天開始,修正案草案在首都之窗和市政府法制辦管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26日。

  12年后再修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

  根據修正案草案,五環路內擬由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改為禁止燃放;從授權區政府劃定限制燃放區域,改為劃定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增加了“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停止銷售、配送、燃放煙花爆竹措施”。

  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頒布于1993年,2005年曾經修訂。規定執行12年來,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禁、限放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實,取得了立法預期成效。2017年春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銷量降至《規定》執行12年以來最低,同比下降30.5%,比12年前下降73.8%。

  近年來,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印發的安全事故、大氣污染等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對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改善空氣質量、調整現行煙花爆竹禁限區域等規定的呼聲日漸提高。

  基于這種背景,修正案草案調整原規定“五環路以內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為“本市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同時,修正案草案調整原規定“五環路以外地區,區、縣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自行劃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五環路以外地區,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明確了限制燃放的時間要求。

  此外,草案增加了“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停止銷售、配送、燃放煙花爆竹措施”。草案還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增加了相應處罰規定,以與上位法保持一致。

  政府對于春節年文化將支持

  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修訂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更多是考慮城市人口的密度,特別是城區人口密度過高的問題。在尊重傳統民俗、傳統文化的同時,更多地考慮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承載能力。

  對于春節的年文化、活動,市政府還將支持和發展。

  《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擬有哪些修改?

  增加: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停止銷售、配送、燃放煙花爆竹措施。

  修改:

  ●本市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五環路以外地區,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本市在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公告。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重污染紅色或橙色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

  (二)攜帶、燃放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格和品種的;

  (三)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

  (四)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內不按照燃放時間燃放的;

  (五)燃放、存放煙花爆竹的。

  ■ 綜述

  煙花爆竹30年禁限調整軌跡

  1987年

  從治安角度管理煙花爆竹

  煙花作為中國人過春節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節目”,在北京受到公眾關注要從1987年開始記時。

  時年,北京開始實施《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這也是北京官方首次出臺針對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規定,暫行規定明確,北京的煙花爆竹燃放采取“逐步限制、趨于禁止”的管理方針。業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這個時候出臺管理辦法,更多的是考慮將煙花爆竹納入爆炸物管理范疇,從治安管理角度出臺的。

  1993年

  明確城區為禁放區域

  “1987年出臺的管理辦法雖然有抑制煙花爆竹泛濫的作用,但實際上并沒有有效抑制它的危害,那幾年,同仁醫院一到除夕晚上,眼科都是滿員的。”上述業內人士說。

  煙花燃放引起的社會問題直接導致了北京第一次禁放煙花規定的出臺。1993年12月1日《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城八區”為禁放地區,遠郊區縣則暫不列為禁放區域,能否燃放,由區、縣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2005年

  “禁放”改為“限放”

  此后10年間,煙花并沒有在春節時候消失。北京禁售、禁放以后,外來的劣質煙花爆竹一到春節就火爆起來。一位原北京煙花爆竹公司的員工告訴新京報記者,三河、廊坊、興隆都是當時黑花炮的主要流出地。

  管不如疏、禁不如限的呼聲此時也甚囂塵上。2004年,北京市“兩會”期間,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修改“禁放規定”,建議將“禁放”改為“限放”。

  2005年4月,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辦公室專門委托各區縣對煙花燃放管理辦法修訂做市民調查,有近七成的被調查市民贊成適度放開燃放。

  當年8月14日,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就“禁改限”召開立法聽證會,9月召開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燃放重新以“合法”的名義回到北京人的除夕夜。

  2017年

  基于環境等公共問題擬“禁放”

  2005年北京煙花從“禁”到“限”,直到現在,禁改限12年,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經歷了過山車一樣的發展過程。

  2010年北京的煙花銷售達到頂峰,全市零售花炮攤達2418個。

  從2012年起,北京煙花銷售開始出現下滑。燕龍、逗逗、熊貓三家花炮公司5年來首次出現備貨量下降。隨后幾年,煙花銷售量和廠家備貨量連年下降,由安監等部門審批的零售網點數量也呈連年下降趨勢。這其間,經歷了城市管理者對煙花燃放危害的重新思考,也遭到了空氣污染的阻擊,甚至“八項規定”也成了大宗煙花銷售的斬首刀。

  2015年是“禁改限”十年,煙花和PM2.5扯上了難以分割的關系,北京市的管理措施進一步加強,審批網點難度增大,全市只有942處零售攤點,煙花銷售網點從2011年起實現了5連降,也是十年來北京市的花炮攤首次不足千家。

  到了2016年春節,煙花專業經營商已經從三足鼎立變成一家獨大,市內只有熊貓煙花的零售點,其他兩個公司逐步退出春節煙花經營。

  2017年北京市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多場會議上談論禁放。密云區“兩會”上,甚至將全區禁放作為一項單項議題,提交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審議和討論。

  2017年7月2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就《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市民意見。其中,最大的調整是將五環以內區域由限放改為禁放。

  煙花帶來的年味和改善環境的需要如何權衡?“限改禁”是不是能求得兩者之間的最大公約數?8月26日之前,市民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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