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昨天發布關于《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相比于現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擴大了受益對象。將現行受益對象僅是失業人員擴大到參保職工和參保企業。失業保險待遇方面,新增了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創業補貼,將醫療補助金調整為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征求意見稿》擴大了覆蓋范圍,在地域上,打破城鄉壁壘,將原來的“城鎮”拓展為“城鄉”;在主體上,將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職工納入保障范圍,基本覆蓋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業人群。人社部在《關于失業保險條例修訂情況的說明》中表示,此次條例修訂,失業保險參保范圍在地域和主體上“雙拓展”,將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新產生的職業群體納入覆蓋范圍,體現了中央關于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
《征求意見稿》規定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共七項,分別是: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補貼。與現行條例相比,新增了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創業補貼,將醫療補助金調整為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征求意見稿》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在職職工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具體標準和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制定。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是今年實施的一項新政策。2017年4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規定依法參保3年以上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領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現行條例規定,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失業保險,實行有別于城鎮職工的特殊辦法,主要體現:一是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不繳費。二是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后,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征求意見稿》取消了農民合同制工人參保和享受待遇的特殊規定,統一了農民合同制工人和城鎮職工的失業保險政策。統一政策后,農民工失業后不僅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還可根據自身情況享受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