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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7億不要10億”的武漢地鐵廣告拍得14.8億元

2012-12-2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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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招標違規被認定結果無效的武漢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12月19日舉行公開拍賣會,東莞大象廣告以14.8億元拍下21個車站站內媒體廣告10年經營權,超過原先招標選定的7.05億元中標價格一倍多。

    今年1月,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正式對外發布“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的項目招標結果,3家競標公司中,出價最低的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7億多元中標,而出價10億多元的深圳報業集團則意外落敗。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此次招標過程存在明顯的人為操縱痕跡。招標負責人濫用職權,為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文件和評標專家,擅自組建專家庫,并干涉評委評分。

    “新華視點”連續播發4篇稿件進行追蹤報道。引起武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紀檢監察部門迅速立案調查,武漢地鐵集團隨即認定招標結果無效。隨后,武漢地鐵運營公司資源部經理鄧宏武涉嫌受賄30萬元,被檢察機關批捕。另有武漢地鐵集團5名負責人受到免職等處理。

    據悉,此次拍賣起拍價設定為9.8億元。東莞大象廣告第一年支付3800萬元,此后每年遞增10%,前9年共支付5.2億元,第十年支付9.6億元,總額創武漢戶外廣告最大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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