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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漲6倍 停車費放開豈能一放就亂?

2015-08-19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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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周六開始,廣東省住宅小區和商業配套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正式放開,廣州也隨之跟進并馬上出現漲價案例——位于淘金附近的某樓盤,停車費從24小時停車16元,上漲到115元,引發各界關注。(《廣州日報》8月17日)

  小區停車費放開后,一夜之間漲了6倍多,這分明是在搶錢。近年來,城市汽車擁有量快速增長,停車設施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在這種情況下,厘清政 府與市場的責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和政府的公共服務保障作用,運用價格杠桿,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設施,增加有效供給,緩解停車難矛 盾是大勢所趨。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國家發改委去年年末就發文,開始放開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部署放開住宅小區停車場收費。可是,放開停車 費之后,一夜漲6倍的情形,恐怕你我都不愿看到。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和政府的公共服務保障作用,運用價格杠桿”,這樣的理由當然不錯,可一旦放開后,“公共服務保障作用”會不會成為一個幌子,而漲價卻成為真正的歸宿?

  放開停車費,難道真的就可以想漲幾倍就幾倍?有律師馬上指出,如果之前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對停車費價格進行了約定,那么,這類小區的停車費應 該按照原來的約定收取。如果小區停車費漫天要價,而業主又沒有其他選擇,這類行為存在“區域壟斷”的嫌疑,相關部門今后需要對此進行明確規范。

  顯然,政府下放了相關場所的停車收費定價權,并不代表就可以撒手不管。根據《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停車位應優先滿足業主需求,對于 業主共有的車位、車庫,調整收費標準更要依照法律規定程序進行。停車場經營者更應嚴格遵守《價格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明 碼標價等有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而不是想漲就漲、連漲幾倍。否則,這樣的放開不僅 緩解不了停車難,甚至會導致更激烈的矛盾產生。

  “一放就亂”顯然不是價格管理的應有之義。針對先行放開停車費地區的亂象,有關部門應事前事中事后密切監管,從加大價格檢查力度、落實明碼標價 制度、健全服務標準規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民眾權益,促進停車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對那些采取價格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損害消費者合法 權益,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等違法行徑,切實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杜絕“放開停車費,一夜漲6倍”之類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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