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內蒙古自治區近日召開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在會上強調,為確保到“十一五”期末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天數平均大于280天,“三廢”處理率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等環境目標的實現,必須進一步加強污染治理,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健全環境執法工作體系。
會議提出,“十一五”期間,內蒙古必須積極推進“三個轉變”。認真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和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突出環境監測和執法監察能力建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對環境的依法管理。經過5年努力,實現90%的主要城市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標;60%的主要城市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80天;放射性廢物收貯率達到100%;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5%以上達到國家規范化要求;全區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國土面積的13%以上;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控制在27.7萬噸;“兩控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達到總量目標要求;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二級)達到60%;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基本得到安全處置等主要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