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出臺 “十一五”期間可節能2.4億噸標準煤
本報訊 (記者 劉曉星)由國家發改委會同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組織編制的《“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日前在全國節能工作會議上發布。據悉,通過實施這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間,可實現節能2.4億噸標準煤,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總體達到或接近本世紀初國際先進水平。 《意見》提出,要圍繞實現“十一五”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企業為實施主體,大力調整和優化結構,加快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加大政府資金的引導力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節能的自覺性,盡快形成穩定可靠的節能能力,為實現節能目標奠定基礎。 《意見》提出了六大節能實施原則,包括企業為主實施與政府引導推動相結合;節能與結構調整、技術進步與環境保護相結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依法強化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突出重點、示范帶動與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相結合;整體推進與分年度有效實施相結合。 據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包括,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區域熱電聯產工程、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能量系統優化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綠色照明工程、政府機構節能工程以及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意見》分別對這十大工程的現狀與問題、配套措施和組織實施方案進行了細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