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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治理遙遙無期 本溪山城水泥廠違法排污如故

2006-09-19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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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要求,“加大對違反環保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的查處力度,重點關停一批違法的造紙、水泥企業”。目前2006年已過去9個月了,然而,記者日前隨全國人大中華環保世紀行采訪團來到遼寧省本溪市采訪時發現,位于本溪市太子河西岸的本溪山城水泥廠生產工藝落后、污染嚴重,排污根本不達標。
  山城水泥廠全稱山城水泥責任有限公司,年生產規模在30萬噸左右,屬于小型水泥廠,目前擁有的兩條生產線都是國家明令要求淘汰的立窯生產線。
  記者在廠區內看到,兩條立窯生產線正開足馬力生產,而除塵設備卻根本沒有運行。一位在工廠工作了20多年的工人說,工廠的煙塵和粉塵污染相當嚴重,一到傍晚,廠區周圍幾公里范圍內都籠罩在黑沉沉的煙霧中。另一位工人說,自打他到這個廠工作,每天的情況都是這樣。在這樣的環境里工作和生活,“整天就像在做噩夢一樣”。對于如此嚴重的污染,大多數工人都表現出一臉的無奈。
  國家淘汰關停一批采用落后生產工藝的水泥企業的政策十分明確,排放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又不進行有效整治,環保部門完全可按法定程序進行處理,該關停就得關停。但據當地環保局有關人員介紹,考慮到地方經濟發展,他們一般都是責令污染企業限期治理。他們近幾年一直要求山城水泥廠進行限期治理,而限期治理的期限應該是3個月。本溪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們也意識到水泥廠生產給環境帶來的污染,所以從2005年開始,就督促水泥廠對陳舊老化、不能達標的除塵設施進行限期整改,但是時間已過一年,這位負責人承認,這些設施還遠遠不能解決污染問題,粉塵排放仍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領導表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個別環保部門執法不嚴,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是整改不到位、污染企業繼續存在和被查處企業死灰復燃的主要原因。
  截至記者發稿時,山城水泥廠仍在繼續生產。山城水泥廠的污染問題何時得以徹底解決?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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