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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威脅論"無事實根據也缺乏國際法依據

2006-11-1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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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片:2006年11月10日下午3時,第三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式在京舉行。圖為第三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式主席臺。 (新華社記者 劉衛兵 攝)

    新華網北京11月13日電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12日閉幕的第三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發表《中國環境與發展的展望和出路報告》稱:“所謂‘中國環境威脅論’是沒有事實根據的,也缺乏國際法依據。”

    報告指出,中國的發展既有外部的環境影響,同時又被外部環境所影響。由于中國以貨物為主的貿易結構,輸出了產品而保留了污染物,因此中國受到的負面環境影響更大些,而中國對其他國家帶來的正面環境效益幾乎被完全忽略了。

    “中國的發展帶來的環境影響是國際產業化分工轉移的產物。”報告外方撰寫人之一、加拿大國際發展署原署長拉貝爾認為,在現有國際經濟貿易分工中,中國是資源消耗和污染的主要場所及主要受害者。

    拉貝爾稱,中國經濟發展帶來的外部影響是客觀存在的,中國政府正在認真地對待,并采取了一些積極的措施。但有些西方媒體大肆渲染了中國對全球的環境影響,甚至在西方還出現了“中國環境威脅論”的論調,認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對他國的環境、對全球環境構成了嚴重威脅。“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拉貝爾說。

    中方專家說,被西方某些人指責的破壞環境的中國貿易行為,例如石油貿易、礦物質貿易、合法的木材貿易等,在WTO的法律體系內都屬于合法的自由貿易的范疇。中國與其貿易伙伴都是本著自由貿易的原則進行貿易,并沒有違反任何國際法。

    拉貝爾指出,加強全球環境管理、克服全球層次的市場失靈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單獨解決這些問題。過分強調中國的外部負面環境影響,將會限制中國的發展權。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是中國政府于1992年設立的國際性高級咨詢機構,其目的是就如何協調環境與發展提出建議,并致力于加強中國同國際社會在環境與發展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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