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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電子信息產品將標明有害物質

2006-11-17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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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中國境內銷售電子產品均需標注污染防治標志

本報訊 (記者 鄒山) 為配合我國不斷加大的環境污染治理,信息產業部昨天首次出臺了電子信息產業防污控制三大配套行業標準,從2007年3月1日正式實施。

昨天,信產部在官方網站上對外公布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實施的三大重要配套行業標準,即《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根據《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今后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電子產品均需要按標準要求,標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志。

此外,電子信息產品還應該按規定,標注出產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質或元素,都應在產品的顯著位置粘貼說明性標志,并應在說明書中按照標準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質的名稱和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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