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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在“廣覆蓋”

2009-03-25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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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建設廳廳長周嵐認為,現階段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首要任務是“廣覆蓋”而非“高標準”。對太湖流域現有污水處理廠不宜限期提標。

  周嵐說,自“九五”國家開展“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以來,各級政府加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能力迅速增長。據統計,截至2008年底,全國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約1500座,處理能力約9000萬立方米/日,在建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約1000個,設計處理能力3000多萬立方米/日。

  2002年,國家頒布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將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分為一級A標準、一級B標準、二級標準和三級標準等幾個標準級別。該標準執行后,江蘇省及全國許多省市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即按一級B標準執行。一級B標準已經考慮了除磷脫氮,是一個比較高的排放標準,目前日本等發達國家有不少污水處理廠尚達不到這個標準。至于一級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然而,2005年和2006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現環境保護部)要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要執行一級A標準。特別是2007年5月,太湖流域發生無錫供水危機事件之后,國家要求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已建、在建工程限期按一級A標準提標改造,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按一級A標準建設,由此全面推動了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工作。

  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可供借鑒的經驗不多,技術路線、經濟指標等尚不完備、不統一。為做好提標改造任務,江蘇省政府決定在省級財政資金中安排專項經費3000萬元,面向全國公開招標,開展技術攻關及示范,并結合示范工程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研究,為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提供技術支撐。

  “繼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全國率先進行一級A提標后,國內一些非太湖流域地區也紛紛效仿,并漸呈燎原之勢,仿佛城鎮污水處理廠不按一級A提標就是落伍。然而,通過江蘇省一年多的技術攻關和一級A提標工作的實踐,我們感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中‘技術與經濟’、‘節能與減排’的矛盾十分突出。另外,與提標工作相關聯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法定范圍的界定、現行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考核的方式等問題也十分突出。”周嵐說,“在上述問題尚未得到解決的情況下,要求開展一級A提標,不利于城鎮污水處理事業的健康發展。”

  她分析說,一級A提標工程與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相比,投入相對高,效益相對低。技術尚不成熟,目前國內幾乎找不到穩定運行達到一級A標準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缺乏成熟成功的技術和經驗可以借鑒。另外,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到一級A標準后,雖然實現了污染物的少量減排,但明顯增加了能耗。

  周嵐認為,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能力不足,尚不能滿足水污染治理的需要,這是不爭的事實。在目前尚未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收集管網全覆蓋的背景下,提出對太湖流域現有污水處理廠限期提標是不合適的,不利于集中財力加大城鎮污水的收集與處理,削減更多的水污染物。現階段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首要任務是“廣覆蓋”而非“高標準”。

  為此,周嵐建議,當前應集中財力主攻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盡快實現收集系統全覆蓋、收集污水全處理,以利集中力量削減更多的水污染物。中央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尤其要重點支持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地方各級政府也要在公共財政中同步安排配套資金,為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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