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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村民圍堵垃圾廠續 環保局建議村民整體搬遷

2009-04-15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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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垃圾廠最近的一排房子,很多都像新建的

  4月8日下午,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環保局得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局豫環監[2003]37號文件》和《垃圾廠廠址選擇與區域環境概況》等文件。鄭州市環保局科研所負責人對這些文件進行了解讀,垃圾廠修建時距離村莊100米,現在張李垌村出現違規建房的問題。

  ■ 規劃

  垃圾廠修建時距離村莊100米

 
  8日,記者從鄭州市環保局得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局豫環監[2003]37號文件》和《垃圾廠廠址選擇與區域環境概況》等文件。

  根據從鄭州市環保局得到的廠址選擇與區域環境概況中提及,立項時鄭州市成立了選址考察組,按照當時評估,填埋場邊界北距張李垌村100米,南距太子廟溝村20米。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豫環監[2003]37號文件中也表示,垃圾處理廠建成使用前應完成太子廟溝居民的搬遷工作。根據投運后的實際監測情況,對周圍其他村再進一步采取包括搬遷在內的防治措施。截至2006年6月,經過鄭州市環境保護科學所研究人員核查,太子廟村20戶村民已完成搬遷。

  鄭州市環保局科研所一負責人稱,張李垌村村民是否搬遷,這涉及衛生防護距離的估算。在廠址選擇與區域環境概況文件中記者看到,按照氣體硫化氫排放量,計算填埋場所需的衛生防護距離時,如果垃圾處理方式為氣體直接排放,應設衛生防護距離為4200米;如果為氣體燃燒,集氣效率90%時,應設衛生防護距離700米。

  該負責人說,衛生防護距離是指距離垃圾處理廠的防護距離內,不能建民宅、學校等人口較多的聚集地。根據氣體燃燒情況,住宅區與垃圾廠之間距離最低不能低于700米。

  根據這位負責人的表述,垃圾廠應在村民住宅區700米之外,700米之內最好沒有民宅、學校等,如果有民宅、學校的話,則需要搬遷。按照2003年,考察組對張李垌村與垃圾處理廠之間的估測為100米,這說明其中一部分村民需要搬遷;但是測定距離由最初的100米,變成現在村莊與垃圾廠只隔20米,這說明在村民中也出現違規建房的問題。 

  ■ 說法

  惡臭與村莊附近不規范的垃圾廠有關


  據該負責人稱,侯寨鄉有許多不規范的垃圾廠,惡臭與蚊蠅的產生與它們也有一定關系。

  該負責人說,惡臭能污染環境。垃圾廠的惡臭污染,是氣體中含有如硫等化學物的“發臭團”發出的難聞氣味,許多惡臭氣體都對人體有害,比如硫化氫、乙胺等化學物質毒性較大。

  “惡臭污染對人類的危害主要表現在影響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消化系統。”該負責人稱。嚴重的惡臭對人體的內分泌系統會造成影響,使內分泌系統紊亂,降低代謝活動。惡臭也會引起個人惡心、嘔吐、頭暈、頭痛、倦怠無力、咳吸胸悶等不舒適感。

  但據他了解,鄭州市垃圾處理廠的除臭和殺毒比較規范,是按照規定對垃圾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處理。所謂的無害化、減量化處理意味著工作人員對垃圾進行填埋,對不同的垃圾進行分揀,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該負責人說,張李垌村所屬的侯寨鄉有許多不規范的垃圾廠,他們將垃圾直接倒入溝中。因為沒有防滲膜隔離垃圾與土壤,由垃圾產生的滲濾液會慢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滋生的蚊蠅也能帶來傳染病。張李垌村有村民出紅疹,這和不規范的垃圾廠有一定關系。

  4月8日,記者再次聯系到二七區區委宣傳部副部長闞安生,他表示有關部門正在協商解決此事,但不方便透露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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