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決定到202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和行動。
會議認為,妥善應對氣候變化,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各國人民的福祉和長遠發展。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主張通過切實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我們將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嚴格遵循巴厘路線圖授權,加強《公約》及《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統籌考慮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積極成果。
會議指出,在不久前聯合國召開的氣候變化峰會上,胡錦濤主席代表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表明了中方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明確提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將采取的重大舉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中國的立場和主張,贏得了世界各國的充分理解和廣泛認同。
會議指出,我國始終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積極推進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實施鼓勵節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不斷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研發投入,努力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提高適應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