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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政策

2012-09-19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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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改增后稅負增加企業將獲財政扶持

    9月1日以后,部分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企業如果稅負有所增加,將能夠獲得財政資金的扶持。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昨天(18日)發布《關于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確了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幫助試點企業實現平穩過渡,確保試點行業和企業稅負基本不增加。

    通知表示,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過程中,由于經營規模不同、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等原因,部分試點企業在新老稅制轉換期內產生稅負有所增加的情況。為有效平衡這部分試點企業的稅負,順利推進試點改革,有必要實施過渡性財政政策給予扶持。

    哪些企業可以獲得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扶持呢?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后,按照新稅制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制規定計算的營業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

    按照現行市與區縣財政管理體制,財政扶持資金由市與區縣分別負擔。市與區縣兩級財政分別設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財政扶持資金”,專項用于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企業的財政扶持。

    通知規定,財政扶持資金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稅按月監控、財政按季預撥、資金按年清算、重點監督檢查”的方式進行管理。

    在試點改革的實施過程中,試點企業根據稅制改革前后比較,實際稅負確實有所增加的,可按季度向財稅部門申請財政專項資金扶持。試點企業每月辦理納稅申報、實際繳納稅款時,同步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負變化情況,財稅部門按月監控和分析試點企業填報的稅負變化情況。

    財政部門根據審核企業申請的情況,將財政扶持資金按季及時預撥至試點企業。根據試點企業全年繳納增值稅情況和享受財政扶持資金情況,財稅部門在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清算財政資金,多退少補,并發揮監督檢查職能,對試點企業申報的稅負變化情況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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