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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隨遷子女考高職條件2015年無變化 10月11日報名

2014-09-29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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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正式出臺,與2014年的報名申請標準保持一致,并未降低明年隨遷子女申請門檻。

  符合5條件可報考

  根據“實施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符合5項條件,便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包括: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不含補繳),且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實施辦法”中,明確了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要求,有媒體解讀為隨遷子女申請門檻降低。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昨日就此表示,該內容并不意味著報考條件有所調整,只是對文件表述的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今年的申請條件與2014年執行標準保持一致。

  10月11日起報名

  據了解,今年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仍需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4日20時,需要提交在京居住證明、戶籍證明、身份證明、住所證明及職業證明。這些材料還需要在10月13日至17日,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進行初審。

  通過申請條件審核的考生應于11月17日8時至20日20時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之后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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